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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 细化信息发布机制

文|财新 覃建行
2025年02月26日 11:21
新版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简要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
2021年1月7日,石家庄,防疫工作人员手拿测温枪站在出入石家庄的高速口。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修订以后,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也得到更新。据新华社,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称新《总体应急预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预案适用于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指导全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中国首个《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于2003年SARS疫情之后。当年的疫情暴露出信息渠道不畅通、统计不准确、应急反应较慢和准备不足等问题。2003年5月9日,国务院颁布了紧急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于当日起施行。中国的应急管理体制也在SARS之后迎来变革,开始形成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为代表的应急管理体系。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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